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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税公布三起涉税违法案件 最大外资房地产“税耗子”曝光 本站讯(记者/朱桂芳)累计欠税超过1亿元,11年来屡查屡犯……广州最大的外资房地产企业“税耗子”曝光。昨天,广州市地税局通报了近期地税部门查处的涉税违法案件情况,并曝光了穗南房产公司、海珠区鑫之泉宾馆、最佳拍档广告公司等三大典型的税收违法案件。 广州穗南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偷税案,是荔湾广场业主集体上访的特殊偷税案件,举报人多次向市府、区府、规划、工商、城管、国税等部门投诉举报穗南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广州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穗南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大税务违法案曾受到境内外媒体的关注。一方面,该案查处时间长,是广州最大宗的外资企业涉税案;自1998年以来,税务部门先后四次对该公司进行立案稽查,该公司累计欠税超过1亿元。另一方面,该公司开发项目是位于广州市著名商业区———荔湾区上下九路步行街的荔湾广场。 广州地税稽查部门从1998年开始先后3次对该公司进行立案稽查,累计查补税、费、滞纳金8600多万元,但该公司屡查屡犯,税收违法的主观性较强。为此,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高度重视此案,立即成立了由稽查和征收部门联合组成的专案组,制定详细稽查方案。 实施检查前,稽查人员进行了详细的外围取证,先后15次到荔湾广场物管公司和规划局、城管大队、房管局等部门了解调取相关资料。2006年9月18日,专案组对广州穗南房产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突击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税收违法行为:一是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少缴税款。二是对出租商铺取得的租赁收入未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堤围防护费。三是对出售商铺取得的收入未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堤围防护费。四是对拥有的房产未足额申报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其中,2002—2004年期间,该公司每年偷税金额分别为:373万元、417万元、244万元,偷税比例分别达到54%、27%、84%,涉嫌构成偷税罪。 2008年1月21日,广州市地税稽查局向该公司发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共查补税、费、滞纳金合计1618.52万元。截至2008年4月底,该公司尚未补缴入库上述款项。5月4日,市地税稽查局以涉嫌偷税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一稽查局先后三次拍卖该公司位于荔湾广场的1.63万平方米商铺抵税,共成交8194万元。目前累计追缴入库9373万元。目前正全力追缴余下欠税。 另外,市地税局还通报了海珠区鑫之泉宾馆、最佳拍档广告公司两起税收违法案件。前者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该宾馆内发生的强奸抢劫案时,发现宾馆涉嫌偷税,税务机关据此线索查处。后者在2003—2005年曾因隐瞒收入被查处,此次属于重犯,被地税机关作出应补税、费、滞纳金、罚款共52万多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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