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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精神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中共庆阳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在全省、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1、市金融办公室主任1名(正县级);2、市外事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县级); 3、市文化出版局副局长1名(副县级); 4、市农牧局总农艺师1名(副县级);5、市环保局总分析师1名(副县级);6、市县乡公路管理局总工程师1名(副县级); 7、副县长候选人2名(副县级)。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一)基本条件选拔人选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1、市金融办公室主任。具有在全省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正县级职务或副县级职务2年以上(2006年6月30日前任副县级职务);金融专业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金融专业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者,熟悉金融、财税专业知识,从事金融、财税工作满5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市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具有在全省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副县级职务或正科级职务2年以上(2006年6月30日前任正科级职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英语专业4级以上考试合格证;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干部、近五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连续优秀的,任副科级3年以上(2005年6月30日前任职)也可报名;身体健康。 3、市文化出版局副局长。只限女干部报考;具有在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副县级职务或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5年6月30日前任正科级职务);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总农艺师、总分析师、总工程师。在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应工作满5年,具备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优秀的,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也可报考;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5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副县长候选人,其中女干部1名。具有在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副县级职务或正科级职务2年以上(2006年6月30日前任正科级职务);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干部、近五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连续优秀的,任副科级3年以上(2005年6月30日前任职)也可报名;身体健康。 以上职位中,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以及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任职时间可放宽到担任副县处级职务1年或正科级职务2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三、选拔工作程序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研究决定和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08年8月20日至9月10日。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任职文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和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 2、报名地点:庆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衔144号,市委办公楼218、221房间)。 (二)资格审查按照报考职位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三)笔试。笔试以中组部《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为准,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1。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公选领导小组聘请7名评委组成1个面试测评小组,采取现场打分办法,评分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每位考生的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 (五)考察和体检。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意测验、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 (六)决定任用和公示。公选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综合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拟任用人选名单,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对市委决定的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未反映出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试用任职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 五、其他事项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在公选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派人全程进行监督,面试工作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欢迎社会各界对公选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4———123808215721联系电话:0934———82193008215773网址:庆阳党建网(http//:www.qysdj.com/)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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